第1392章 懒媳妇3-《快穿之咸鱼她躺赢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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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二嫂长的还算好看,当初陈家老二陈森死活要娶陈二嫂。

    而陈二嫂家呢,重男轻女,那是哪家出的彩礼高,才愿意把女儿嫁给哪家的,偏偏当时有一个人家,愿意出三百块娶陈二嫂,陈森死活要娶,陈父陈母没办法,只得给了跟那人家一样的彩礼,陈二嫂看在陈森长的不错的份上,就选了陈森,嫁了过来。

    ——陈二嫂嫁过来的时候已经流行三转一响了,但三转一响差不多要五百块,城里人买得起,农村人买不起,所以便折钱给,当时三百块在农村已经算很多的彩礼了。

    而陈大嫂和陈家老大陈鑫那可不是吃素的,听说二弟让家里出三百块彩礼,自然也跟在后面要,毕竟现在陈父陈母管着家,不让分家,那三个儿子结婚,其实就相当于变相地分家,这会儿不多要,什么时候多要?

    一下子给大儿子二儿子掏了各三百块,导致老两口差不多掏空了积蓄,等到原身进门时,给不起那么多彩礼,就只给了一百块。

    原身一开始不知道,后来虽然知道了,但因觉得生了两个女儿,不好意思让陈家补,所以就算了。

    但其实,不光原身知道这个事不舒服,她丈夫也不满意这个事,有时陈磊跟父母吵架,就会提起这个事,说他们偏心,给大哥二哥都是三百块彩礼,只给他一百块,他吃老大的亏了,还让他做事,没门。

    直到好几年后,陈父陈母受不了陈磊一直提这个事,才补了陈磊两百块。

    但那都过去好几年了,钱更贬值了。

    琳琅自然不会等到那时候,准备现在就要,毕竟现在钱还值钱,还能去做点事,比如买个房之类——原身家在省会郊区,作为一省省会,琳琅觉得,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出现房产买卖的事了,可以买房了。

    如果不能买,那就看看黄金能不能买,总之比让钱放手里贬值强。

    陈母听琳琅要彩礼,当下不由骂道:“你生了两个姑娘,还好意思要彩礼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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